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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忽视家电的保质期 超期使用危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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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标准对家电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认为,只要电器没有出现故障,就可以一直使用。针对这种现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孔繁华处长表示,家用电器也有“保质期”,如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电热毯、燃气灶具均为8年,彩色电视机为8年至12年,电冰箱为13年至16年。但由于大多商家没有在电器上标注使用年限,而部分使用者又不明白超期使用电器的危害,导致超期使用电器的现象日益严重。孔繁华认为,电器内部电线和元件老化或腐蚀后,易造成短路或漏电等事故,甚至会发生爆炸。同时,由于电器元件老化还会出现耗电量增大、功效降低等现象。

    据了解,此通则不仅对家电使用年限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及超期服役的警示。质监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器时,一定要注意电器的使用年限,电器到了使用年限后,应及时送往废品收购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损失。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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