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海信科龙发布公告,称河南省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商丘国土资源局”)以延迟开发的理由于2006年11月份收回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商丘科龙”)位于商丘市南京路南侧、豫苑路西侧的125267.84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海信科龙经向相关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上述事项属实
但海信科龙表示,截止到目前,商丘科龙并未收到商丘国土资源局制作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本公司认为商丘国土资源局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依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确定行政相对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
言及商丘科龙延迟开发土地的原因,公告中称,由于商丘国土资源局未提供可供开发的条件,该地块上农民仍然在居住和耕作,根本不具备动工开发的条件。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第15条规定的“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的情形,虽超2年也不应无偿收回。
海信科龙认为,本公司认为商丘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无偿收回商丘科龙187亩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在处罚程序存在问题,并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海信科龙及商丘科龙将采取必要手段以维护自身和股东合法权益。由于该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导致海信科龙2007年合并利润减少约1718.91万元。商丘科龙将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和股东合法权益。
据了解,商丘科龙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注册资本1.5亿元,海信科龙通过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商丘科龙2007年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11亿元,未经审计净资产为7733.01万元,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来源:搜狐IT